關於企業氣候責任的法律界線,法國近期的一場訴訟提供了新的觀察視角。巴黎法院於 2026 年 6 月 25 日針對能源巨頭 TotalEnergies SE 做出裁決,要求該公司修改其「盡職調查計畫」(vigilance plan),將更廣泛的碳足跡評估納入其中。
此案源於 2020 年由巴黎市政府以及包括 Notre Affaire à Tous、Sherpa、Zéa 和 France Nature Environnement 在內的數個公民社會組織共同提起。原告方主張,該公司在評估氣候風險時,不應僅計算自身的營運排放,而應將 Scope 3 排放也納入考量。所謂的 Scope 3 指的是間接排放,其中最關鍵的部分即是客戶在使用該公司產品(如石油與天然氣)時所產生的溫室氣體。

法律背景與裁決要點
根據法國 2017 年通過的《盡職調查法》(Duty of Vigilance Law),大型法國企業必須每年發布並執行計畫,用以識別其全球營運中對人權、健康、安全及環境可能造成的風險,並提出預防或緩解措施。
法院本次裁決的核心在於,認定 TotalEnergies 必須在修正後的計畫中,明確列出與產品使用相關的氣候影響,以及相應的減緩措施。原告方的法律專家 Anne Stévignon 指出,此判決傳達了一個明確訊號:化石燃料公司需對其產品被使用後產生的所有排放負責。
未獲支持的請求與爭議點
儘管原告在 Scope 3 的披露要求上獲得勝利,但其更深層的訴求尚未被法院採納。原告原希望法院強制 TotalEnergies 將整體商業戰略與《巴黎協定》接軌,將全球升溫限制在 1.5 度以內,並要求公司減少化石燃料活動,採取更激進的減排路徑。
然而,法院對此採取了遞延處理的態度。根據 Stévignon 的說法,法院認為必須先等待公司完成計畫修改並正確識別油氣活動相關風險後,才能對具體的減排措施做出進一步解釋。
企業方的回應
TotalEnergies 在對外聲明中對裁決結果表達了不同視角的看法。公司強調,法院並未支持原告關於禁止開發新油氣項目或強制削減產量的請求,對此表示滿意。
同時,該公司雖然承認法院的指令,但重申排放量的減少同樣取決於消費者的選擇,例如是否購買電動車、安裝熱泵或使用生物燃料,意指責任不應由供應端單方面承擔。
後續追蹤
法院已命令 TotalEnergies 向每位原告支付 2 萬歐元的法律費用。此案並未就此結案,法院已排定於 2027 年 1 月 21 日再次舉行聽證會,屆時將審視該公司對此次裁決的執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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